电子阅览室读者管理制度

    日期:2014-06-05来源:转载点击:5437 字号: 手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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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 电子阅览室是图书馆为读者提供的一种现代化信息服务的方式。广大群众可以上网阅览、聊天、娱乐、下载资料、收发电子邮件等。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丰富资源,阅读电子图书、听讲座、听音乐、看电影、听专家学者讲授科技、法律、卫生等知识。开展光盘资料阅览、借阅、刻录等服务。同时为青少年朋友提供文化信息服务和绿色上空间,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。中小学生进入还要求须征得家长同意,并办理“ 家长联系手册”,同时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限制其上机时间,避免沉迷于网络。为确保本室有一个良好的次序,请读者遵守以下管理规定:
    1、读者到服务台办理登记手续后,到指定机位上机,上级过程中不得随意换机,有事请与工作人员联系。
    2、读者操作结束后,待工作人员检查电脑及视听资料完好无损,方可离开。
    3、严禁观看反动及黄色资料,严禁对本馆网站和他人网站进行非法访问,攻击破坏,情节严重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    4、中小学生在寒假、署假、节假日、放学后经家长同意可进室阅览。在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内,本室不予接待,并且上机时间不超过2小时。
    5、严禁修改计算机系统设置及增、删系统文件。
    6、要讲究文明,爱护设备,按照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。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,要照价赔偿;
    7、保持室内安静、卫生,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,影响他人上机,不准在室内随地吐痰。扔纸屑和杂物,不准在室内吃零食。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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